青海首批热贡唐卡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据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官方标志,用以表明使用该专用标志的地理标志产品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批准,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告内容包括7个产品、19家企业,青海省黄南州藏蕃唐卡艺术有限公司和青海黄南州热贡画院2家热贡唐卡企业获准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为“热贡唐卡”。
此次获准的2家热贡唐卡企业位于黄南州,该州是享誉中外的热贡艺术之乡。热贡艺术是国内藏传佛教艺术的重要流派,主要包括唐卡、堆绣、雕塑、建筑彩画、图案、酥油花等多种艺术形式,因发祥于黄南州同仁县隆务河畔的热贡(藏语“金色谷地”)而得名。数百年来,热贡地区有大批艺人从事唐卡绘画,呈现出“人人是画师,家家有画室”的盛景,被誉为“藏族画家之乡”。
青海省自然资源丰富,农畜产品、中藏药材种类繁多,人文资源极具特色,地理标志挖掘、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地理标志申报、运用、保护工作,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专题调研、宣传解读地理标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办全省商标地理标志建设暨监管执法培训班、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制作推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青海)展播视频等举措,激发市场主体用标积极性,提高用标覆盖率,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品牌效应。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更加注重商标品牌建设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突出地理标志品牌特色,建立健全现有地理标志工作台账,对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品质特征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批开展重点培育和保护工作。
同时,促进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协调关系,逐步推进,构建起与青海省民族特色和地域优势相匹配的地理标志体系,并结合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制度与政策优势,以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产业规模、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特色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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