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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方两年间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起诉25649人

发布时间:2022-11-11 14:34:36来源:
  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发布数据称,2019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210件15253人,起诉10561件2564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分析数据说,这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但因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手段翻新、屡禁不止,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司法屏障。

  为让更多人看清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张某山等32人非法采矿、马某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是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后发生的一起顶风作案的特大非法盗采江砂案。至案发时,该犯罪团伙累计作案10起,盗采江砂46765.04吨、价值289.31万元(人民币,下同),经评估已造成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515.75万元。

  据知,检方对33名被告人中的14名主犯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对其中有非法采矿犯罪前科、多次违法采砂主观恶性较大、获得违法所得占比较多的张某山和鲍某文,提出额外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请求。法院采纳了检方全部意见。

 

 

  最高检称,对在团伙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加大侵权责任追究力度,将实现法律惩戒和预防犯罪的双重目的。

  这批典型案例中,有的集中体现了近年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犯罪隐蔽性更强的特点,比如有不法分子“以开采泥炭矿为掩护非法盗采煤炭,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逃避监管”;还有的反映了当前非法采砂已逐步从内陆河道向海洋蔓延,并且形成了“采—运—销”一体化黑色产业链条的现象。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称,将持续保持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从严惩治力度,对于重大案件采取指定管辖、提级侦办、异地交办等方式,依法严惩“砂霸”“矿霸”,形成打击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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