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核酸检测既不能层层加码,也不能随意减码
在1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发布会上,有记者问:二十条优化调整措施中对规范开展核酸检测有哪些具体要求?对于各地的常态化检测如何开展、开展的频次以及相应的公共场所查验等各个方面有哪些要求?
沈洪兵在作出上述回应的同时指出,一是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主要是严格落实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做到应检尽检,确保高质量、符合频次要求的核酸检测,不得随意不检、漏检。也不能擅自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二是发生本土疫情后的区域核酸检测要求。发生本土疫情后,要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如果当地疫情仅有零星的感染者,传播链条清晰,在没有社区传播风险的时候,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当疫情存在扩散风险时,疫情所在的区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没有社会面感染者后,间隔3天再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员核酸检测。感染者活动频繁、停留时间长的其他区,可基于流调研判,划定一定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连续3次核酸检测无社会面感染者,可以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三是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疫情扩散蔓延,跨区域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免予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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