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扬人民民主,集中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现行宪法的制定与实施,为深入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年来的历程,特别是新时代10年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我们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征程上,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继续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更好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必将在法治轨道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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