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重庆首例“以碳代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审结

发布时间:2022-12-13 15:25:08来源:
   重庆12月13日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2日晚对外透露,该法院近日依法审结袁某、龙某某滥伐林木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二被告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缴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近7万元用于购买碳汇减排量,以替代性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这是重庆市首例探索通过认购碳汇对受损环境进行修复的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4月28日至5月19日,袁某、龙某某二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采伐共计立木蓄积34.1052立方米的速生桉并加以装运、出售。经鉴定,二人滥伐林木造成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总价值为69131.3元,生态修复(植树造林恢复)费用15089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袁某、龙某某二人滥伐林木损害林业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探索“以碳代偿”,向重庆五中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袁某、龙某某二被告赔偿生态修复金近2万元,另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69000元用于购买碳汇减排量进行替代性修复。

  对于这起“以碳代偿”新类型法律适用案件,重庆五中院经与渝检五分院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充分沟通,又专程与重庆市碳汇交易平台企业就碳汇项目合法性、碳汇司法合规性、“以碳代偿”模式有效性、碳汇交易认购程序等问题进行反复协商,充分论证了碳汇替代性修复的现实可行性之后,合议庭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

  二被告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承认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自愿用缴纳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购买重庆“碳惠通”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CQCER)进行替代性修复。(完)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