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田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滥用组织人事权力,把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职务晋升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弃守财政资金监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运营、业务推广、资质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田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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