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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男子被撞飞系司机将油门当刹车,律师:肇事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发布时间:2023-05-20 10:57:19来源:
5月17日,京台高速济南服务区内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将一男子撞飞,场面惨烈。19日,济南高速交警发布通报称,驾驶员于某因操作不当,将油门当刹车,造成行人高某死亡已被警方控制。律师表示,肇事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目击者申先生表示,肇事者撞到人后继续高速前行,将一个混凝土防护栏撞出一百多米远,司机被卡在车内,身上全是血。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车内副驾驶上还有乘客,他没敢靠近观看。

轿车撞上黑衣男子前一瞬(事发时现场视频截图)

19日晚,济南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发布通报称,2023年5月17日14时14分许,于某(男58岁,江苏人)驾驶苏K168RR号小型轿车沿京台高速公路行驶至长清服务区内,因操作不当,将油门当刹车,造成行人高某死亡。于某随即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通报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警方通报,司机错把油门当成刹车,属于重大过失,对于造成高某死亡的损害结果,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于某还要对高某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家属可以向肇事者主张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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