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及3个县(区)成功创建并获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丽琼介绍,拉萨市及3个县(区)成功创建并获得国家及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墨竹工卡县、尼木县获得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公示,城关、林周、达孜西藏自治区级创建工作有序开展,53个乡(镇)、230个村(居)成功创建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扎实推进墨竹、林周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尼木县吞巴镇、当雄县整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3个县、11个乡、41个村完成西藏自治区级示范区现场复核。
据悉,截至2023年4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754个,已办结712个、阶段性办结42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83个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49个、34个正在序时推进;2022年西藏自治区本级暗访调研问题44个,已完成整改39个、5个正在积极推进;2023年西藏自治区督导调研问题18个,已完成整改9个、9个正在积极推进。
下一步,为保障工作质效,拉萨市委市政府将高地创建工作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召开市委月度点评会1次、市委作风办主任办公会5次、调度会、推进会6次,形成“抓落实”台账,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为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完)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