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原正厅级干部李汝求被开除党籍
经查,李汝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借用他人车辆;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审批和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汝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汝求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汝求简历
李汝求,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广东东莞人,在职大专学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惠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莞市正厅级干部。2015年7月退休。
(广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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