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生态系统质量 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
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分布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独特的生态系统对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长江也是我国水产种质资源宝库,一直被视为经济鱼类的原种基地和天然基因库。
然而,长期以来,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环境污染、人口增长等因素,严重威胁长江物种资源的生存,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生效,规范生态环境修复,规定国家对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同年,农业农村部印发《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出台,地方政府积极落实,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进程加快
近年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趋势不断增强。2022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新的蓝图。在此背景下,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亦呈主流化推动态势。在长江大保护中,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到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都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旨在逐步实现生态系统改善恢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为此,长江沿江省市积极行动,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健全资金投入与补偿机制,协力推动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尤其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先后实施了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等行动举措,长江流域整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物多样性衰退的被动局面有所遏制。
从“微笑天使”看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成效
1980年以来,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快速衰减。相关调查显示,1991年长江江豚数量为2700多头,2017年仅存1012头。2021年,长江江豚从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级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022年,农业农村部组织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科学考察显示:长江江豚数量为1249头,与2017年科学考察相比,5年内江豚数量增加23.42%,种群数量止跌回升,呈现恢复性增长。
为了保护长江江豚这一珍稀濒危物种,各级政府部门和保护工作者积极开展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人工饲养繁殖三大保护措施。我国已在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何王庙湖南集成垸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庆西江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基地建立了5个江豚迁地保护群体。2023年7月5日,世界首例全人工环境繁育的长江江豚“淘淘”迎来18岁生日。经人工饲养繁殖,“淘淘”先后在武汉白鱀豚馆全人工环境下繁殖了二代长江江豚“汉宝”和“小久久”。相关数据显示,长江流域已建立与长江江豚保护相关的自然保护区13处,覆盖了40%的长江江豚分布水域,保护了近80%的种群。此外,随着“长江江豚保护网络”的建立,科教宣传等活动的加强,公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意识也大大提高。近年来,人们时常在长江干支流水域见到“微笑天使”江豚逐浪跳跃、喷水嬉戏的景象,这也是长江江豚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有力证明。
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
生物多样性反映了生态系统的本质和特征,是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指标之一。长江作为我国重要的物种基因库和天然水生资源活体库,其生物多样性保护还需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
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管控,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编制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目前,“生态保护限制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模糊认识仍然存在,少数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冲突,自然保护地设立存在功能分区不合理和交叉重叠现象,一些保护区内人为活动频繁。为此,需正确看待阶段性困难与长远目标,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转化,积极探寻市场化实现优质生态产品价值的路径,形成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良好机制。
重视并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当前,长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而各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时,由于本底不明,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对象、保护范围缺乏清晰了解。截至目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已设立国家农业科学重庆观测实验站和国家渔业资源环境武汉观测实验站,江苏、湖北、上海、安徽等省市也陆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力求摸清长江生物多样性家底、掌握动态、查明问题,为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全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衔接和部门之间的职能协调。长江作为我国第一大河,干流流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流延伸至8个省、自治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地跨多个行政区域,更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公安、市场等多个部门,实践中常出现自然保护区地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而未设立统一管理机构的现象,或者虽然各自设立了属地管理机构,但因行政权限不能施行跨区域管理,导致资源管护和相关事务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协调解决。生态系统多样性不仅包含生态系统组成成分多样性,更应强调生态过程及其动态变化的复杂性。在长江生物多样性高水平保护中,全流域需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破行政区划桎梏,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任务协调,明晰权责关系,如此才能让母亲河永葆生机与活力。
(光明日报 作者:谷亚晴,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研究基地研究员)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