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要求提供手机点餐的餐厅应配备纸质菜单,不得强制或诱导关注
《指引》针对网络点餐不同场景下餐饮经营者收集、使用、保管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提出具体合规要求和操作准则,以切实提升餐饮行业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据《指引》内容,餐饮经营者在进行网络点餐服务时,需在消费者首次使用时以弹窗或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隐私政策,并征得消费者明确同意。
同时,餐饮经营者也需严格按照其申明规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不得超出消费者授权范围。
《指引》强调了几个重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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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需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在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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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场景区分索取相适应的权限和信息。《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需根据消费者登录、点餐、取号、加菜、结账等不同消费场景,合理索取相应的权限和信息,不得收集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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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推送商业营销信息。《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经营者微信公众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同意餐饮经营者收集其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推送商业营销信息应当提供退订或拒绝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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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意愿注销账号、删除个人信息。《指引》强调,餐饮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意愿注销账号、删除个人信息,不得设置不必要、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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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使用智能手机的消费者无法扫码点餐的问题,《指引》要求提供线下网络点餐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同时备纸质菜单,纸质菜单供应的服务产品须与线上产品保持一致性。
此前报道,2 月 22 日,上海首个《餐饮行业“扫码点餐”规范指引》正式发布,引导经营者对相关行为进行规范。
该《指引》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在提供扫码点餐服务时,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强制要求消费者对手机号、微信号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或授权,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
此外,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折扣或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注册或授权的,应当单独取得消费者同意,不得与扫码点餐服务捆绑。连锁餐饮服务行业各门店之间共享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应当向消费者告知共享范围并明确取得消费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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